中国黑龙江--extra48365365
extra48365365地区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划定建设方案
信息来源: 行署办秘书科 2018-03-09 

    加快推进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划定工作,对于优化农业生产布局,明确区域农业功能定位,科学划定建设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提高粮食等重要农产品综合生产能力和市场竞争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的指导意见》和《农业部、国土资源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做好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划定工作的通知》(农计发〔201799号以及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划定建设方案的通知(黑政办规〔201753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确保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为目标,依托优势特色农产品布局,大力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协调推进全区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划定工作,将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细化落实到具体地块,着力构建重要农产品核心产区和供给基地,为推进农业现代化建设、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1.突出政策引导,统筹划定建设。建立完善“两区”政策支持和制度保障体系,以永久基本农田为基础,采取 “三统一分”方式,加快土地、资金、设备等生产要素向优势区域集中。

       2.突出功能定位,科学划定建设。紧扣全区35.26万亩的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划定任务,优化农业生产布局,细分农业功能,提高区域农业发展质量、效益和竞争力。

       3.突出农民主体,规范划定建设。充分调动农民参与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建设的积极性,处理好“两区”建设与农民土地承包自主经营的关系。坚持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作为“两区”建设的骨干力量,加大培育力度,发挥带动作用。

       4.突出建管并重,依法划定建设。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和生态环境建设,处理好资源保护与开发建设的关系。根据各项法律法规要求,完善“两区”保护相关制度,管控“两区”用途,确保“两区”划得准、建得好、管得住,长久发挥作用。

       (三)任务目标

       根据省下达“两区”划定分市(地、局)任务分解,extra48365365地区不承担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任务,只承担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划定任务。力争到2018年底,全区完成以呼玛县为重点的35.26万亩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地块划定工作,确保保护区内耕地全部建档立册、建立电子地图和数据库,统一编号,标明“四至”坐标、面积、作物类型、承包经营主体、土地流转情况等相关信息。依托遥感等先进技术,建立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电子地图和管理数据库,实现信息化、精准化、全环节管理。形成布局合理、农产品的供给充裕、产能提升、管护到位,农业安全掌控能力全面增强。

       二、重点工作

       (一)科学划定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

       1.明确划定标准。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即可:水土资源条件较好,在平原地区质量较好且相对集中连片,单片耕地面积不低于1000亩的永久基本农田或耕地;坡度在15度以下、质量较好且相对集中连片,单片耕地面积不低于500亩或丘陵地区连片面积不低于50亩的永久基本农田;有玉米、小麦、大豆种植传统;生态环境良好,未列入农业环境突出问题治理、退耕还林还草、还湖还湿等规划,土壤无重金属、污水和垃圾污染。有灌溉水源,基础设施比较完善,已经或即将建成的生态高产标准农田、具有较大生产潜力的地块优先划入“两区”。

       2.合理确定范围。为满足农业生产管理需要,以永久基本农田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成果为基础,结合实地情况,参照由明显标示作用的线状地物、自然地貌、人工地物界线、行政区域界线以及权属界线等,确定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地块、片块边界和范围。

       3.审核汇总划定成果。划定的具体地块要建档立卡、登记造册,建立电子地图和数据库,统一编号,标明“四至”坐标、面积、灌排工程设施、作物类型、承包经营主体、土地流转情况等相关信息,依托遥感等先进技术,建立电子地图和管理数据库,形成全省一张图。行署农委要根据具体目标任务,及时组织开展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划定成果的核查验收工作,在公告公示无异议后,将有关情况报送省农委、发改委、国土资源厅,同时抄送省相关部门。

       4.划定成果管理和汇交期限。划定成果包括: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图、表、册、相关工作报告等纸质材料,电子地图和数据库等电子信息。成果经检查验收合格后,由各级农业行政管理部门做好备案、归档、统计和逐级汇交等管理工作。逐级汇交时间:2018年7—8月,呼玛县、塔河县、漠河县将“两区”划定成果汇交到行署农委。2018年9—10月,行署农委将成果汇交到省农委。

       (二)加强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建设工作

       1.加强基础建设。巩固和提高全区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综合生产能力,按照田成方、林成网、路相连、渠相通、旱能灌、涝能排的设施配套标准,不断提升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基础设施水平。加快大型灌区建设,配套完善农田水利工程,扩大有效灌溉面积。增加大马力拖拉机、玉米小麦联合收获机、大型免耕播种机和现代植保机械的保有量,提高粮食生产农机装备水平。

       2.优化生产结构。为适应市场需求变化,坚持适区适种,优化重要农产品生产保区种植品种结构。积极发展高蛋白、高油、高产、多抗大豆新品种,稳步扩大食用高蛋白大豆种植面积;大力发展黑豆、芸豆、红小豆等优势特色杂豆产业,发展杂豆连片种植,提高种植标准,扩大基地规模;扎实推进小麦品质结构调整,积极推广适合我区种植的优良品种,重点发展优质强筋和优质弱筋小麦,进一步提高小麦供给质量;扩大马铃薯种薯种植。

       3.加强科技支撑。完善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开展优质作物增产增效农技推广服务。加强以企业为主体的育种创新体系建设,重点培育马铃薯、大豆优质品种。开展农业“三减”、防灾减灾、秸秆综合利用、保护性耕作关键技术的应用与推广,加快推广“互联网+”现代农业、物联网应用、云计算、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

       (三)加强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管理工作。

       1.严格保护耕地。落实全区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耕地管护主体责任,加强全区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耕地用途管控,确保全区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耕地数量不减少、质量有提高、用途不改变。强化黑土地质量保护与提升,完善黑土地质量长期动态监测预警体系,建立黑土地保护利用长效机制。深入推进秋季深松整地,扩大整地面积和规模,活化土层、加深耕层、改善土壤理化性状,提高土壤蓄水保墒和抗旱涝能力。加大农作物秸秆还田力度,推进秸秆覆盖、碎混、翻埋还田和生物发酵造肥还田,增加有机物料还田量,提高土壤有机质含量。大力推进农业保护性耕作。

       2.实行数字化管理。结合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颁证工作,以全区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电子地图为基础,明确全区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地块地理位置等相关信息,建立信息互通、资源共享的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管理数据库。综合运用遥感、信息等现代技术,建立全区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耕地用途监测监管体系,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全覆盖、不遗漏。对全区划定地块的实际种植情况实施精准化、动态化管理。

       3.加强产品监管。提高全区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绿色、有机食品基地集中度,依托龙头企业和农民合作社,建立标准化生产示范区,开展新技术示范、生物有机肥试验、优质品种展示等活动。加快发展全区无公害、绿色、有机和地理标志农产品认证,强化全区对“三品一标”农产品认证后的监管。培育优质安全农产品品牌,提升全区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农产品市场竞争力。完善全区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农产品质量追溯体系。

       (四)加大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政策支持。

       1.增加基础设施。我区要将现有的高标准农田、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及节水改造等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投资积极向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倾斜。创新全区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建设投融资机制,吸引社会资金投入,加快建设步伐。

       2.加大项目资金。为进一步优化农业项目资金结构,我区要将现有及新增财政支农资金向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输送。结合实际统筹使用农业生产发展、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农业防灾救灾等方面的财政支农资金支持全区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发展,提升财政支持水平。

       3.支持规模经营。加大全区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培育和扶持力度,推动土地有序流转和适度规模经营,优化支持方向和领域。

       4.强化金融支持。加大金融支持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建设工作力度,创新金融支农产品,加大对全区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信贷支持力度。推动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自然灾害保险品种全覆盖,加大保费补贴力度,健全大灾风险分散机制。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做好“两区”划定工作,成立extra48365365地区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划定工作领导小组,具体成员如下:

组  长:周大亚  行署副专员

副组长:商兆海  行署农委主任、地区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成  员:(按姓氏笔画排列)

        王世才  行署农委调研员

        王洪丰  行署水务局局长

        孙喜国  行署发改委主任

        李  毅  行署统计局局长

李  蕊  行署林业集团公司办公室副主任

        姜兴林  行署财政局局长

        段杰  行署住建局局长

        矫吉峰  行署国土资源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行署农委。办公室主任:商兆海(兼),办公室副主任:王世才(兼),办公室日常工作由计划外经科承担。

       (二)加强部门合作。行署有关部门要加强指导、服务、协调和监督检查。发改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统筹协调,积极支持“两区”内农业基础设施建设,配合国家、省发展改革委开展好第三方评估。财政部门要加强财政补贴资金统筹整合,优化使用方向。农业、国土资源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执行好省相关划定、验收、评价考核等操作规程和管理办法,做好上图入库工作。农业部门要会同统计等部门加强监测管护,做好划定结果的核查工作。金融部门要创新和完善金融支持政策。

       (三)强化长效管护。各县要按照“谁使用、谁受益、谁管护”的原则,将我区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地块的农业基础设施管护责任落实到经营主体,做好督促和指导工作。鼓励农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参与建设、管理和运营。构建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建管护长效机制。

       (四)做好政策衔接。加强我区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的划定与国家、省农业产业发展相关规划的衔接,结合《黑龙江省亿亩生态高产标准农田建设规划》、《黑龙江省农业“十三五”发展规划》的要求,把我区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建设工作抓好,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五)强化督查考核。地区建立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划定绩效考核机制,加强对基层组织、责任部门履职情况督促检查,确保政策措施、划定工作的落实。适时开展督查,做好组织落实和督促检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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