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狂犬疫苗和百白破疫苗问题引发了社会的广泛关注。行署卫计委高度重视并责令相关部门着手排查全区疫苗,经排查:我区无涉事批次疫苗。
狂犬疫苗属于第二类疫苗,我区所有第二类疫苗均通过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完成采购。并严格把关,确保疫苗流通各环节全程规范可追溯。经统计,我区4个县区现存该厂家生产的狂犬疫苗2131支,无涉事批次疫苗,该数据已于上报至省级疾控中心;并封存该厂家所有批次疫苗,从其他县区调剂,改用其他厂家同类疫苗,未完成全程接种的人群调剂其他厂家疫苗按原免疫程序完成全程接种;对现存疫苗停止接种,联系厂家完成封存、召回等事宜。
百白破疫苗属于第一类疫苗,由省级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采购后,进行逐级冷链配送。经核实,我省从未采购长春长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百白破疫苗,采购的武汉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百白破疫苗,也不涉及到问题批次的疫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