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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农委发布 做好防涝抗灾准备
信息来源: 黑龙江省农业信息网 2018-07-20 

    7月18日,黑龙江省农委发布《关于切实做好农业防涝抗灾及灾后生产自救的通知》,同时发布《玉米水稻大豆主要粮食作物灾后恢复生产技术指导意见》,指导各地积极应对强降水天气对农业生产的影响,充分做好防涝抗灾和农业生产抗灾自救工作。   

  7月10日至7月16日,黑龙江平均降水量为48.6毫米,比常年偏多72.3%。局地连续遭遇短时强降水、大风、冰雹等极端天气,造成部分农田受淹,农业基础设施毁坏。据气象部门预测,7月18日-20日,该省中南部将有一次较强降水过程,黑河南部、伊春、绥化、大庆、哈尔滨、鹤岗、佳木斯、双鸭山、七台河、鸡西、牡丹江北部累计降水量为25-50毫米,其中黑河南部、齐齐哈尔北部、伊春南部、绥化大部、哈尔滨大部地区为50-80毫米。

  针对这种情况,要求各地高度重视防汛救灾和灾后农业生产自救工作。一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积极协调气象、水利等各有关部门,密切关注雨情、水情、汛情和灾情的变化,要根据气象条件和灾害发生趋势,提早做好各项农业抗灾准备工作,储备好物资、资金和队伍。通过网络、电视、广播、短信、微信等多种途径,及时向农民发布预测预警信息,努力做到覆盖到村、落实到人,不漏一户、不落一人。对已发生灾情的,迅速制定农业生产抗灾自救工作方案,明确具体技术措施,组织基层干部群众投身农业生产抗灾自救工作,尽最大努力减少灾害损失。

  二要全力抢排田间积水。充分发挥排水工程作用,降低沟渠水位,加快顺水排水进度。对低洼农田积水地块,要迅速组织人力、物力,采取深挖扩容、清淤除障等疏浚措施,加快排水散墒。对不具备挖沟条件的,要架设水泵,设置临时泵站,采取强排措施,快速排除农田积水,减少农作物水淹时间。

  三要落实田间管理措施。当前,黑龙江玉米已经陆续进入抽雄期,水稻处在孕穗期,大豆正值盛花期。对受淹作物,要指导农民通过排水降渍、扶苗洗苗等灾后田间管理措施,促进受灾作物及早恢复生长,把损失降到最低程度。同时,要加强病虫害预测预报,确保农业生产安全。对于绝产绝收地块,及时改种秋菜等生育期较短作物,全力把农民损失降到最低点。

  四要加强技术指导服务。安排各地组织农业技术人员第一时间深入灾区,根据受灾程度,指导农民科学抗灾自救。对参加农业保险的受灾地块,积极协调保险公司,搞好灾情核查工作,做到早赔付、早兑现,尽快恢复农业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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