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黑龙江--extra48365365
行政公署商务局
信息来源: 地区编委办 2017-05-03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实施国家有关国内外贸易、利用外资、国内招商引资及国际经济合作的发展战略、方针、政策;拟订我区国内外贸易、利用外资、国内招商引资、对外援助、对外投资和对外经济合作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拟定相应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制定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研究经济全球化、区域经济合作、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趋势和流通体制改革并提出建议。

    (二)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流通企业改革、商贸服务业和社区商业发展,提出促进商贸中小企业、民营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组织指导全区流通领域信息网络建设。

    (三)提出引导区内外资金投向市场体系建设的办法措施;指导全区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和城镇商业网点规划、商业体系建设工作;推进农村、林场市场体系建设和现代流通网络工作,促进城乡与林场一体化发展。

    (四)负责牵头协调全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落实规范市场运行、流通秩序的政策;推动全区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指导商业信用销售,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按有关规定对特殊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

    (五)承担组织实施全区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的责任;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监测分析全区市场运行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按分工负责重要消费品储备管理和市场调控工作;按有关规定对成品油、酒类、肉类等主要生活用品和畜禽屠宰、拍卖、典当等行业进行监督管理。

    (六)贯彻实施国家进出口商品、加工贸易管理办法和进出口管理商品、技术目录;拟订促进全区外贸增长方式转变的办法措施;组织实施全区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进出口总量计划;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大宗进出口商品,指导贸易促进活动和外贸促进体系建设。

    (七)执行国家对外技术贸易、进出口管制以及鼓励技术和成套设备进出口的贸易政策;推进全区进出口贸易标准化工作;依法监督全区技术引进、设备进口、国家限制出口技术工作。

    (八)负责全区服务贸易工作;牵头拟定全区服务贸易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建立全区服务贸易促进体系,指导协调全区服务贸易促进工作。

    (九)执行国家多双边(含区域、自由贸易区)经贸合作战略和政策;牵头组织我区参加国际经贸活动,参与多双边经贸谈判并处理经贸关系中的相关事务;负责全区对外经济贸易协调工作。

    (十)组织协调全区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及其他与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的工作;建立进出口公平贸易预警机制;协助产业损害调查;依法对经营者集中行为进行反垄断审查,指导企业在国外的反垄断应诉工作。

    (十一) 指导和管理全区利用外资工作;负责地级审批权限内的外商投资项目合同章程的审批、核准及变更;依法监督检查外商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合同章程的情况;负责外商投资情况的统计、分析与联合年检;配合、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外来投资企业的服务; 协助处理外来投资企业的投诉。

    (十二)负责全区招商引资工作;牵头组织协调全区性重大招商活动;负责全区招商引资项目管理工作;负责全区招商引资数据的统计、分析与编报工作;拟订和落实extra48365365地区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和奖励办法;对全区的投资环境实施监督。

    (十三)指导区域合作工作;组织与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经济合作交流;负责区域经济合作情况的统计、分析;负责全区对外经济合作工作;依法管理和监督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等;负责全区对外援助项目的审核申报工作;管理多双边对我区的无偿援助和赠款(不含财政合作项下外国政府及国际金融组织对我区赠款)等发展合作业务。

    (十四)拟定我区与毗邻国家经贸发展规划、办法措施,指导管理对俄边境小额贸易、边民互市贸易;负责我区与俄、东北亚地区多边、双边经贸会议活动的组织与衔接工作。

    (十五)联系省贸促会及国际商会,管理extra48365365地区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

    (十六)承办地委、行署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行署商务局设6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保密、档案、综合、督查督办、信访、信息、统计、法制、组织人事、财务、新闻宣传、政务公开、安全保卫、计划生育、后勤及局机关离退休干部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二)国内贸易科

    执行国家、省有关优化流通产业结构、深化流通体制改革的方针政策;承担商贸服务业的行业管理工作;推动流通体制改革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指导社区商业发展、流通领域节能降耗工作,提出促进全区商贸企业发展的建议;指导会展业、再生资源回收工作;拟订全区市场体系建设规划、办法措施并组织实施;推进流通标准化;牵头组织规范零售企业促销行为;推进农村市场和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按有关规定对拍卖、典当、直销、租赁、汽车流通、旧货流通、成品油等行业进行监督管理;负责报废汽车回收及更新行业管理工作。

    (三)市场秩序科

    拟订搞活流通扩大消费相关办法措施、规划并组织实施;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进行预测和信息引导;承担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和重要消费品(肉类、食糖、奶粉等)储备管理及市场调控的有关工作;负责酒类流通、畜禽屠宰行业监督管理;指导“菜篮子”、“三绿工程”建设工作;牵头协调全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相关工作;承担商务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工作; 负责管理、指导商务举报投诉服务体系建设;承担商务领域信用工作,指导商业信用销售;参与组织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商业欺诈等工作。

    (四)招商科

    研究全区开展区域经济合作的发展趋势、重大问题并提出对策建议;拟订并落实extra48365365地区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和奖励办法;拟订全区招商引资规划和工作方案;承办行署委托的在国内开展经济合作活动的组织工作;指导全区开展投资促进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招商引资项目的管理和服务工作;负责全区招商引资工作指标计划、统计分析工作;与非政府组织、投融资机构、商会、协会开展联系联络工作。

    (五)对外贸易科

    执行国家对外贸易及国际经济合作相关政策、法律法规;制定全区对外贸易及国际经济合作的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开展全区对外贸易和国际经济技术合作领域的科技发展与技术进步工作;规范对外贸易经营秩序;组织企业参加国际性商务活动及境外经贸展会;处理我区多边或区域经贸事务;负责全区对外贸易经营者、国际货运代理企业的审核和备案登记工作;承担全区外经贸企业各项外贸发展资金的申报工作;组织全区对外承包工程、外派劳务等对外经济合作业务;管理、监督、检查多边和双边对我区无偿援助及赠款并监督检查受援项目的执行情况;负责外派劳务服务中心管理工作。

    (六)投资指导服务科

    指导和管理全区实际利用外资工作;负责制定、下达和组织实施实际利用外资的年度计划及外商投资情况的统计分析;负责地级权限内外商投资项目合同的审核、批准及变更;负责由商务部、省商务厅审批的外商投资企业申报材料的初审及转报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工作;负责区外企事业单位在我区设立非经营性机构的备案工作;负责确认外来投资企业并依法监督外来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合同章程的情况;受理外来投资企业投诉;为外来投资项目在我区注册实行“代办制”服务和上级领办制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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