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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改革激发发展活力
——二论深入贯彻落实地区“两会”精神
信息来源: extra48365365日报 2015-01-29 
      “全面停伐后,改革已是箭在弦上,早改早主动,晚改就被动,必须抓紧研究,抓紧推进,不能等,不能靠。”这是2015年地区“两会”对我区全面深化改革发出的“动员令”。以木材停伐为标志,我区已进入新的历史时期,面对新时期林区生态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常态,必须以深化改革为突破口,不断激发发展潜能,为林区经济社会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林区深化改革要有的放矢。经过50年的开发建设,尤其是全面停伐以后,我区经济社会进入了由开发利用到全面保护的历史发展新阶段,面临着生态建设任务艰巨、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停伐影响持续加深、产业转型进展缓慢、可支配资金缺口较大等问题,这些问题从表面上看,既有国家宏观经济环境影响,也有木材停伐带来的巨大冲击,还有我区受自然条件影响,发展路径单一、接续产业弱小等因素制约。但深层次原因主要还是受政企合一管理体制、长期计划经济惯性思维模式的影响,政府与企业之间缺位、错位、越位,政、事、企不分,责权利不清。解决这些深层次的问题,必须改革先行,否则,林区经济新的增长动力就难以形成,转型发展更无从谈起。
  
  林区深化改革要稳中求进。在林区转型这个特殊时期,百姓思想波动大,解决林业企业职工的分流安置,落实相关政策是整个改革的核心。地区“两会”提出,我区要在改革进程中全力创造政策、争取政策,在做好“天保”工程、大小兴安岭林区生态保护与经济转型规划等政策争取的同时,深挖国家出台的其他政策的内涵,尤其要抓住全面停伐的有利契机,积极争取林业金融债务豁免、富余人员安置等政策。因此,我区改革应以解决“钱从哪里来,人向何处去”为前提,做好积极推进管理体制改革,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明晰财权事权划分,推动公共资源市场化改革和继续扩大对外开放等项工作,确保改革稳中求进。
  
  林区深化改革要最大化惠及民生。民生为先,发展为上,始终关注民生、重视民生、保障民生、改善民生,是林区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要职责和工作目标。在林区转型这个特殊时期,关注民生显得尤为重要,改革工作也要顺应人民群众的新期待,把百姓能够直接得实惠的改革摆在优先位置,不折不扣地加以落实,注重实效,取信于民。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将保障和改善民生放在各项改革工作中的突出位置,一切要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在加快推进林区经济转型发展的同时,不断加大民生投入,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好地惠及百姓,福泽林区广大群众,让他们生活得更加有尊严,更加有幸福感。
  
  改革创新,永远需要因时而动,因势而变,在当前林区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的情况下,我们要有“逢山开路、遇水搭桥”的闯劲儿,把握好改革创新的导向、加快改革创新的步伐,建立充满活力的新机制,促进林区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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