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加强该项工作实施效果,行署发改委又对具体项目进行了细化和分工。在完成情况上又对项目进行了归类:
已竣工项目,2018年4月底前完成验收;
未开工项目,确保2018年5月底前开工建设;
未竣工项目,2018年10月底前竣工并验收;
批复在2018年以后的建成项目,按计划建设并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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